【抗暴之戰】北京護法撰文警告:越遲完成國家安全立法 付出代價會越大
一國兩制國家安全法反送中抗暴之戰
香港反修例運動尚未平息下,親北京陣營再次泛起23條立法的呼聲。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形容,運動影響一國兩制進程,更指香港越遲完成國家安全立法,付出的代價會越大,國家直接介入的可能亦會越來越顯得有必要,並稱要完善中央對香港管治權的制度機制,包括監督立法工作有否違反《基本法》、規範中央對立法會制定法律的備案審查權等。
饒戈平於《紫荊》雜誌撰文表示,中央的管治權並不只限於外交、國防,亦包括對特區立法的備案審查及最終否決權、對特區政制發展的最終決定權、決定全國性法律在特區適用的權力、強調中央行使上述權力,是正常行使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性權力,「而不是像有些人所說『干預』香港的高度自治」。
饒更指《基本法》一些條款無法有效落實的原因,在於缺乏「配套措施」,認為香港應完善落實中央管治權的各項配套制度機制,包括中央對特區高度自治權實行監督的程序規則,用以監督特區立法、行政活動是否存在違背憲法、《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同時規範中央對立法會制定法律的備案審查權。
一如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在四中全會提出,香港應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饒戈平在文中形容,香港目前仍未為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成為世界上罕見的國家安全不設防地區」,又指近年有激進分子和本土分離勢力,在香港鼓吹「港獨」、「攬炒」以及策動暴亂,外部勢力通過多種方式干預香港政治事務,分裂、顛覆、滲透中國,「兩者相互策應,屢屢碰觸一國兩制底線,對香港和國家安全形成威脅」,認為香港及早完成國家安全立法是「迫在眉睫」,也有必要會與中央建立反外部干預的協同機制。
饒又稱,需健全特自對中央政府負責的制度,形容特首既要對特區負責,也要對中央負責的「雙首長,雙負責」定位,但他闡釋有關健全工作是一方面完善特首對中央負責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則落實以特首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以確保特首代表整個特區落實中央的要求。
他亦指,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必須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中國歷史和中華文化教育,增強全社會特別是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的國家意識和民族認同,正視香港在國民教育方面缺失,加強青少年的愛國主義教育。
饒戈平在文中亦有提及反修例運動,形容修例風波持續至今,「深深影響着一國兩制進程,香港的社會思潮混沌迷亂,政治版圖正在發生深刻變化」,認為走出困局須從全面準確理解《基本法》入手,並指絕不能簡單理解《基本法》為只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那不是《基本法》的本意」,反而是一種國家主權權力的表現,「脫離了中國這個特定國家,脫離了憲法和《基本法》的憲制基礎,香港的高度自治只能是烏有之鄉、空中樓閣」。
對於修改《基本法》的訴求,饒形容視修改《基本法》為解決所有問題的萬驗靈方,「顯得過於輕率,不切實際」,但因應《基本法》接近有效期的中線,探討修改也是合理要求,「不妨先行研究」,因為修法涉及到要不要繼續在香港實施一國兩制,以及如何調整現有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重大問題,又指要否及如何修改《基本法》的政治判斷和戰略決策,均屬於中央權限,但很大程度上也取決於香港實施一國兩制的社會效果與主流民意。
記者 梁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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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暴之戰●法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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