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無業的被告羅偉南(27歲),過往有兩項藏毒案底。連串盜竊案發生於今年1月28日至7月22日,「中招」髮型屋之一大埔 Trust@Hair的職員昨憶述,被告上班首日負責洗頭,未料開工半小時便失蹤,有職員發現智能電話不翼而飛。另一間髮型屋長沙灣New Face,職員記得被告當日準時上班,表現主動,「見到地下有頭髮就掃(走)」,雖然他開工不足半日,已獲顧客讚賞「手勢幾好」。後來被告聲稱外出買食物,結果去如黃鶴,有髮型師證實遺失現金及八達通卡。
被告能夠持續犯案,全因知道一般髮型屋東主不會核對求職者的個人資料,他遂向僱主提交假資料,隱藏真正身份。
今年8月,警方根據線報拘捕他。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17項盜竊罪,判囚2年10個月,失物包括至少7部iPhone、兩部平板電腦及逾9,000元現金等,全部未能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