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覆核案】
【本報訊】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原居民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建屋屬違憲。繼鄉議局5月底提上訴後,政府昨決定上訴,指有關判決涉及《基本法》第40條詮釋,具憲制上重要性,考慮法律意見後認為有理據提上訴。提出丁權司法覆核案的長洲居民郭卓堅及社工呂智恆亦已就案件提上訴,郭對最終獲勝有信心。
就原訟法庭裁定以私人協約方式及換地方式申建小型屋宇不屬《基本法》內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發展局認為有理據提上訴,但指涉及司法程序而不宜評論上訴理據。郭卓堅及呂智恆亦已提上訴,呂智恆獲批法援,郭對案件有信心,但料或會上訴至終院;他形容發展局提上訴為做騷,因政府失民心,故不想得失鄉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