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昨於觀塘法院表示,事主X成功認出男被告,但因案發時未看清女被告,故沒安排女被告參與認人手續。控方需時等候女被告鞋上血迹的DNA檢驗結果,向拘捕女被告的警員錄口供,及翻查被告住所閉路電視等。控方指警方找到四段案發片段,需時尋找更多片段,以調查是否有人在逃。裁判官杜浩成應控方申請,押後至明年2月3日再訊。
無業女被告黃鑫才(29歲)與男被告的士司機陳明貴(58歲)面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指兩人於11月9日在將軍澳富康花園一座,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圖使X受傷而非法及惡意傷害X。
案件編號:KTCC1972/19
■記者陸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