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乃光昨去信特首林鄭月娥及行政會議,力陳引用緊急法封網的禍害,指資訊自由、新聞自由和市民的知情權都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亦是《基本法》等訂明的基本權利。莫指,香港多個訊息平台都使用雲端服務,切斷部份平台將令其他服務有中斷風險,並殃及將數據儲存在港的不同機構,加上香港是亞洲光纖網絡的最大核心樞紐,過百間本地及國際數據中心在本地營運,資訊自由是資訊科技業界的命脈,政府一旦封網,「對業界和其他公司的影響都是毀滅性」。
莫又特別指出,早前有報道指美國政府或重新檢視由洛杉磯直接連接至香港的海底光纖電纜,強調港府若在敏感時刻作出任何令外界認為破壞香港資訊自由流通的舉動,後果深遠。行政會議成員兼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則在電視節目表示,引用緊急法封鎖網站會引起很大動盪,技術和法理上都不值得做,但可考慮引用緊急法處理網絡「起底」問題。
■記者梁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