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人不淑】屢做第三者 遭溫兆倫追討14萬 受騙介入姜皓文戀情

蘋果日報 2016/11/16 01:35

溫兆倫姜皓文陳梅馨陳明君

【新增影片】喺1988年參加港姐而入行嘅陳梅馨(現名陳明君),雖然一直徘徊喺二、三線,但係佢都有好多觀眾識佢,事關佢嘅感情生活實在好多姿多采,惜遇人不淑,兩次戀上藝人都傻更更做了第三者。
93年,陳梅馨因為拍MV同溫兆倫撻着,當時溫與大馬富家女李美玲離異不久,但有指溫仍是人夫時已與陳梅馨一起,兩人一直keep住地下情。至96年,溫兆倫向陳梅馨追討14萬港元,甚至仲發埋禁制令,結果令原本計劃赴英留學的陳梅馨計劃告吹。當時陳梅馨向傳媒哭訴:「話晒我哋都拍咗幾年拖吖!我希望佢(溫兆倫)大人有大量,放我一馬,撤銷禁制令啦!」
當時溫兆倫仲話自己冇同過陳梅馨拍拖,大家只係普通朋友,並聲稱當日係以公司名義借錢畀陳梅馨同佢家姐應急,而唔係拍拖費,冇理由借人錢唔還云云。
陳梅馨馬上反擊,拎番當日溫兆倫寫俾自己嘅情信及相片反擊,證明兩人親密關係。結果,96年2月27日,溫兆倫在黃日華陪同下入無綫亮相《城市追擊》,推翻之前口供,承認兩人確曾相戀:「以前我唔認同佢拍過拖,係覺得咁公開晒啲私人信同私人相好肉酸,但有啲報道太唔中肯,唔到我唔講。」
溫兆倫於節目中力數陳梅馨,稱對方已另結新歡,但同時卻開始問他借錢,溫稱擔心自己會受騙,因此開公司支票來借錢予陳:「我追拍拖費係衰人?同佢去兩次日本、兩次台灣,邊次唔係我包晒全部消費,大家拍拖時邊度計得咁多?講明係借嘅錢當然要還啦!」
經此一役,溫兆倫小生形象盡毀,不少人亦對陳梅馨寄予同情。可惜陳在情路上又遇人不熟,98年接受聲稱已與金慧英分手的姜皓文追求,但原來男方根本未斷纜。陳梅馨表示自己在不知情下做了第三者,姜皓文就堅稱與金慧英手已分,可是金慧英卻爆料謂:「佢噚晚仲攬住我瞓!」再次滿城風雨。
經此二役,之後陳梅馨又自爆無端端做咗第三者,男方係半個圈中人,雖然明知對方有女朋友,但係仍未肯完全放手,佢仲話自己試過為愛情自殺:「我睇愛情睇得好重,可以為愛情放棄工作,所以我以前都試過因為感情問題而考慮過自殺。」如今陳梅馨與TB密友Michelle共同生活,再次向愛海出發,希望今次happy ending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