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裸照恐嚇公立醫院女護士 有婦之夫罪成判監四個月
公立醫院女護士刑事恐嚇
公立醫院女護士戀上有婦之夫,惟兩人一次因瑣事爭執,男方涉嫌突然亮出偷拍的女方裸照,揚言分手後會發放相片。未幾,女護士的多名友人先後透過手機收到護士的上半身裸照,更有陌生人來電問價。男方被控刑事恐嚇罪,經審訊後今被裁定罪成。裁判官覃有方判刑時指案情嚴重,但由於事主未能指出被告用以恐嚇她的裸照,到底是全身照抑或僅顯示她的頭部,因此判被告監禁四個月,而非同類案例建議的六個月。
無業被告陳思宗(41歲)於2019年7月28日在牛頭角彩虹道140號體育館外,恐嚇李姓女事主,令其擔心名譽受損。根據雙方同意事實,兩人於2018年9月成為情侶。
辯方曾質疑事主沒有即場向友人求助,反而跟隨被告返家,認為她根本沒有受驚。就此,覃官接納事主解釋,她的目的是找機會刪除裸照,而向友人求助未必能令裸照完全消失。
覃官又指,事發時被告向事主展示早前偷拍的裸照,並說出威嚇性言詞,並非一時衝動下的胡言亂語或無心快語,而是存心使事主名譽受損及受驚。覃官續指,雖然事主與被告曾是情侶關係,存在誣告的可能性,然而事主的證供清晰直接,認為她是一名誠實可靠的證人,並沒有誣衊被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原本任職地盤主管,但案發後還柙至今,已失去工作,希望法庭考慮到他沒有案底、孝順及顧家,可以輕判。辯方又透露,被告已與妻子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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