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生日獲釋】「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 尋釁滋事罪囚4年今出獄

蘋果日報 2020/06/14 19:42

雲南出獄大理盧昱宇李婷玉非新聞

內地公民記者和民間維權抗爭記錄網站「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在雲南大理市被判監4年後,今日終於獲釋,這天剛好亦是盧昱宇43歲生日。
盧昱宇曾稱:「我做『非新聞』3、4年,願意以3、4年的時間堅持我的信念,承擔後果。」2011年10月,盧昱宇因轉發失明維權律師陳光誠的消息,被上海警方約談。從此,盧昱宇致力於公民維權。
2012年4月,盧昱宇在上海南京路舉牌要求官員公開財產還民選票,遭上海警方拘留10日。同年10月開始,盧昱宇和女友李婷玉搜索與統計公眾抗議事件,包括村民抗議徵地、工人罷工、業主維權等,並在不同社交媒體發佈。僅2015年所記錄到的群眾遊行、示威、集會等案件便高達28,950宗,由於「非新聞」的訊息能讓外界及時了解到中國正在發生的抗議事件,以及中國社會存在的問題,因而產生巨大的影響力,備受各界關注。
夫婦倆居住在雲南大理,共同管理博客(wickedonna.blogspot.com)、微博等社交網絡,由於工作量大,盧昱宇最後只能辭職,專注於「非新聞」的Twitter賬號(@wickedonnaa)的管理。2012年6月,盧昱宇在廣州因「非法集會」被關押1日。6月15日,與女友雙雙失蹤,後來證實兩人同被大理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抓捕並刑事拘留,於同年7月22日被批捕。
2016年11月,記者無國界組織將2016年度「新聞自由獎」的公民記者獎頒給「非新聞」的盧昱宇和李婷玉,以表彰他們為新聞自由甘冒生命危險的專業精神和勇氣。2017年4月,李婷玉受審,隨後被判緩刑獲釋,但沒有提供任何細節,她的判決從未公開。其間,李婷玉2名代表律師葛永喜和黃思敏遭解聘。2017年8月3日,盧昱宇被以「尋釁滋事案」在雲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一審,最終判刑4年。盧昱宇拒不認罪並當即表示上訴。2017年9月13日,盧昱宇在二審最後陳詞中表示,他(為「非新聞」)工作3年多時間,在網上發佈7萬多條訊息,按一審法院以8條訊息被判4年來算,自己「應該被判3萬5千多年」,語驚四座,9月18日,盧昱宇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同年10月13日,盧昱宇離開大理市看守所,轉送至大理市監獄服刑。盧昱宇在獄中提出申訴但遭駁回。
2019年11月,盧昱宇從獄中致電朋友,稱在獄中患上抑鬱症,雲南大理監獄不但不重視他的病情,還不允許他鍛鍊身體。他迫切希望能夠有律師前來會見,與獄方商討治療方案。直至今日,盧昱宇終於步出囚牢,刑滿出獄。
香港支聯會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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