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月刊最怕碰到呢啲事,成個幾月前做好訪問,寫好古仔,點知到咗出版之時,封面主角已成為教材!海域事件令到一啲獨立非執董面目無光,跟住上個星期又爆出上海電氣兩位董事在內地被規管,呢啲事內地不時發生,中銀香港嘅劉金寶就係最佳例子,但最離譜嘅,就係宏通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九三一)。宏通喺七月三日刊登通告:「董事會欣然宣布,武鎮國先生獲委任為董事會之執行董事……初步同意收取每月二萬港元作為酬金」,到咗八月十日,宏通再出通告……武先生從未獲委任為執行董事……無同意收取每月二萬港元作為其出任執行董事之酬金,上述錯誤陳述並非故意做成,僅屬無心之失……」
玩泥沙咩,一個月零一個星期之內,該董事會成員審批過嘅正式通告,竟會係「無心之失」?班董事瞇埋眼開會乎?錯誤通告相等於發放虛假資料,屬嚴重違規,監管機構應嚴肅處置。
呢啲蝦碌嘢,對公司管治嚴重挑戰,開香港董事學會玩笑,唔怪得黃紹開話要加強專業董事訓練,因為法治制度與優質公司管治係香港資本市場之命脈,一旦失控,失守,香港就會淪落為二級中國城市,投資基金不來,香港仲有乜強力經濟支柱?旅遊係低增值,物流逐漸萎縮,貿易服務並無獨特之處。如果金融資本市場遭人離棄,香港前途係咁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