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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籃地北:由億萬到破產 - 仙道彬

蘋果日報 2009/03/29 06:00


全球經濟不景,本港踏入09年首兩個月,已錄得達2,434宗破產申請。不要以為這數字已經夠高,根據美國一報告指出,原來大部份年賺逾億的四大聯賽運動員,在退役5年內超過60%都以破產收場。以下就是從運動員破產案件中整理出來的四大常見錯誤,相信你和我等小市民亦可從中受益。

一,錯誤投資。運動員最常見是把錢投資在不明不白的地方。成為不少運動員的理財顧問的前摩根史丹利資深副總裁畢杜斯基認為,應把收入的5%作為現金流、7-12%在房地產、50-65%在穩健的股票,剩餘的會是黃金和hedgefund(避難基金)。
運動員卻不愛這些低回報投資,前公鹿球星比加(VinBaker)在退休後經營海鮮餐廳,幾年間已倒閉並令他須償還近700萬(港元、下同)的借貸;前公牛球星柏賓04年亦因投資損手2.1億,之後更被入稟法院追討近4,000萬欠款。
二,親人理財。當20多歲就簽下千萬合約,不少運動員會選擇找信得過的人幫手理財──縱使那個人根本不懂!因投資有道而成為億萬大亨的「魔術手」莊遜,透露理財知識全部來自坐在湖人場邊的CEO或銀行家,而非親朋好友。「奧尼爾和獲迪不時會問我投資的意見,但只要提到和親友有關,我就會趕快收線,因為肯定失敗收場。」
前拓荒者球星史特蘭(RodStrickland),01年被好友慫恿買入一塊料會「升值」的土地,他因為沒時間仔細研究,便問其財務經理──剛從空軍退下來的父親的意見。之後其父指這塊標價1,400萬美元的土地,會升值至2,300萬;但當史特蘭買入後,才發覺根本一文錢也不值。運動員理財(二之一)
文:仙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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