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節 - 陶傑

蘋果日報 2004/04/18 08:00


電影首先是拍給觀眾看的,其次是拍給像洛杉磯時報或金融時報之類主流傳媒的影評人看的,最怕淪為一小撮讀社會學的失意知識分子的玩賞物。一部電影一旦被他們用甚麼Deconstruction或Discourse一類的詞彙來解畫,就像香港人在基本法裏的權益遇上了中國的老頭來「釋法」。一部電影的菲林,加上一部法典,瞬間就成為廢品。
偏偏電影的「作者論」最是誤人,令電影學院的年輕人以為拍電影是最「自我」的表達方式。但藝術家想很作者論地表現自己,可以選擇成本低廉的方式:寫小說、畫畫、雕塑、彈琴,這樣的「作者論」,即使贏來一片噓聲,至少也沒有幕後老闆血本無歸。
但電影事業不同,老闆承受致命的風險,需要演員、燈光師、攝影師,還要宣傳和發行。再「強勢」的「作者論」,最終也要講團隊精神,在導演孤高的藝術家脾氣和市場之間,永遠需要中間落墨的妥協。每一部電影,除了是一種很個人的創作,還是一個很完整的制度。
說得更白一點,一部流芳百世又賺大錢的經典電影,像《亂世佳人》或《北非諜影》,是投資者、導演、演員各方古羅馬式的集體宣淫(Orgy),大家Happy無限,事後人人回味無窮。一部拍得好、票房大收但三十年後又沒有甚麼人會懷念的電影,像《鐵達尼號》,是導演和觀眾一對男女的做愛,也可以感覺良好。只有以前衞為名、只能拿到國際電影節去放的悶蛋片,是導演一人的自瀆,雖或有幾個知識分子在黑暗中伸出他的手幫你撥弄兩下子,但自瀆終究永遠是自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