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兩次被收押期間,先後絕食抗爭,違反看守所規則,已被看守所訓誡,若有再犯可能被罰3日不能見親友、一星期不能「放風」。看守所亦對安排英國記者到看守所,假會面、真採訪的陳水扁辦公室作警告,表示將會嚴格審核會客名單,發現異狀即會禁止會見。
陳水扁兩次被收押期間均有絕食,第一次絕食更要勞師動眾將他送院。看守所已向阿扁訓誡。看守所副所長李大竹稱:「訓誡就是比勸導更強烈地要求他愛惜身體,可能就會給予禁止接見,或者是禁止戶外活動的處罰。」
至於扁辦被指安排英國《金融時報》記者進入看守所內採訪,看守所將禁止相關人員1年內辦理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