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
師爺涉嫌索取利益判無罪

蘋果日報 2012/05/16 00:00


【本報訊】律師行師爺安排兇殺案疑犯的親屬,跟調查案件的警員見面,其後被指與警員向親屬索取律師費及茶錢,兼私吞其中4,000元。師爺經審訊後,昨於區院被判無罪釋放。
55歲被告黎玉良,否認於07年干犯串謀使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欺詐共兩罪。暫委法官林嘉欣表示,幾名控方證人之間的口供出現嚴重分歧,令人懷疑他們是否可靠及可信。此外,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將4,000元據為己有。法官續稱證據顯示,被告確曾作出不恰當的行為,包括將客戶的款項存入自己戶口,然後開票交回律師行,希望被告日後多加留意。
案件編號:DCCC13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