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組別的設立理據本已不足,本港的議事制度則強化了這特權議席的權力。分組點票,限制議員個人的提案權、維護行政主導。但實際上工商界及有關組別的議席佔總數一半以上,在分組點票過程中,只需十五名議員便能輕易推翻另外四十五人的意向。故此近年立法局大部份有關勞工權益的議案均被「多數服從少數」的分組點票機制一一否決。
誠然,政府制訂政策時需要徵詢專業意見,然而目前政府各部門早有不少專家參與的諮詢委員會,政府若要了解個別業界意見,只需傳召相關專業人士提供意見,根本不必強行設立功能界別。再者,功能組別議員多非全職議員,不少人出席率偏低,更有連續十一年未曾提出任何動議。若再增加五個此類議員,對提高議政效率又有何好處?
奕曦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