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口商貼現為人幣,由於在本港再貸出的渠道有限,故多數出口商會選擇貼現借入美元或港元,同時借貸息率亦較人幣便宜。待找數期屆滿後,收到進口商的人幣應收賬資金時,出口商便沽出人幣償還美元或港元。
不過,消息指出,另一關鍵是人幣升值潛力高,1年後人幣滙率進一步轉強,當出口商沽出從進口商收到的人幣,償還美元或港元之餘,便可賺取更多,故不排除交易背後雖確有貿易單據作支持,惟仍牽涉套滙獲利成份。
內保外貸則不一定牽涉人幣成份或跨境貿易融資,通常是指內地企業透過境外附屬或窗口公司,獲得外幣貸款的慣常備用(standbyguarantee)擔保操作方式。做法是由熟悉境內控股機構或總公司的內地銀行,開出備用L/C,境外機構再以此經本港銀行貼現,從而獲得貸款。按金管局數字,截至今年6月底,本港人幣貸款為109.8億元,去年底僅為17.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