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10月6日,林男喬裝成日本顧客,進入一間位於尖沙嘴麼地道的鐘錶行看錶,其間持氣槍搶劫,得手兩隻價值99萬港元的勞力士手錶後迅速返台。案件曝光後,林男被稱為「台版陳同佳」。及後中檢經香港警方傳真請求協查,11月11日將林男拘捕到案,扣查現金270萬餘元台幣(約69.9萬港元)、勞力士手錶四隻。當局經查,林男自2019年起,短期密集出入東亞、東南亞、大陸地區等國家,除香港搶劫案,初步判斷還犯下四件以上搶劫案。
中檢為取得案發現場閉路電視、受害者筆錄等證據,早前向法務部提出請求。保安局發言人昨指,香港沒法律可與台灣當局進行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事宜,指香港警方已將此案列為搶劫案,並正根據香港法律處理。局方稱如疑犯願從台灣來香港自首,港方隨時接受,不會有任何限制。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