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cam顯示女被告開車前9秒已在門前 新巴事後向男被告發道歉信

蘋果日報 2018/09/11 18:03

送車尾阻礙交通攔巴士妨礙道路使用者

情侶被指因送車尾而攔巴士,案件下午續審,根據巴士的閉路電視片段,證實女被告早在巴士開車前9秒已站在巴士門前,但有「飛站」前科的巴士司機照樣開車,她一度拍門,司機稱聽到拍打聲,又指「打車身唔啱,你嚇親司機」。原來新巴事後向男被告發道歉信,但司機稱不清楚。
自2012年開始在新巴工作的司機盧國樑下午遭辯方質問,明明開車前9秒女被告伍嘉儀已站近上客車門位置,為何不讓女被告上車,質疑他違反巴士公司訓練。司機起初指女被告「無遞手又無示意,唔知喺咪上車」辯方稱:「企正喺你門口,你以為企正你門口唔想上你巴士?」司機遲疑數秒才答「唔係」,續指公司收到投訴後著他就巴士站乘客的排隊情況「留意下」。他不清楚公司向男被告王曦彥發道歉信。
司機認沒對交通造成阻礙
司機接受盤問時承認,事發時車流稀疏,當他將巴士停在崇光百貨對開的軒尼詩道東行中線時,其他車輛可沿東行慢線及電車路行駛,並沒對交通造成阻礙。
女被告沒聘用律師,親自盤問司機,她稱發現巴士駛走即敲打車門。司機回應聽到敲打聲,形容她很大力又惡,又指「打車身唔啱,你嚇親司機」,在安全情況下會讓她上車,但她衝出馬路實屬危險的舉動。
勸交男向警方稱不打算追究
「勸交男」梁偉強則供稱,當時發現兩名被告在SOGO對開攔巴士,其他車輛駛過時都需減速,造成輕微阻塞。他認為兩人舉動「無謂」,上前勸男被告「條路危險,2X都係幾分鐘一班」,希望他們返回行人路,但對方不聽,他遂與男被告拉扯,他首先跌下,男被告亦因失去平衡而跌下。梁續稱,他最終起身返回行人路及報警求助,沒有受傷,亦向警方稱不打算追究,他認為與被告僅拉扯,並沒襲擊他。
裁判官裁定兩被告表證成立。男被告王曦彥(39歲)被控於去年10月6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襲擊33歲勸交男梁偉強,並與女被告伍嘉儀(31歲)同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ESCC101/18】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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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伍嘉儀(李潤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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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交男」梁偉強(李潤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