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
觸犯條例可囚半年

蘋果日報 2006/12/07 00:00


刑事罪行條例第147條《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的條文列明,「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在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
單純問價未夠證據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條例中並無明確列出使用甚麼詞語才屬違法,一般情況下,只問價錢並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