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談支付寶被馬雲「擅自私有」一事,提到只是內地,這類創辦人、夥伴、股東籠裏鬥劇情在國外也不斷發生,例如facebook的朱克伯格(MarkZuckerberg)使計大幅攤薄夥伴的股份,又例如微軟的蓋茨(BillGates)一次又一次計劃從艾倫(PaulAllen)手上多討股權。是人品問題嗎?
一般情況,股份有買有賣,明碼實價,低買或高賣是你本事,股權的分配亦沒有甚麼值得爭議的地方。
創業最早期,股權分配上,投資金額只佔準則的一部份,也就是說,股份不只是用金錢購買,當中還混入了其他條件,例如各合夥人將會投放的時間、人脈、技術、經驗等等資金以外的貢獻。這些貢獻往往比資金更重要,例如面書的成功,朱克伯格的決策及執行力佔很大因素。所以在最初分配股權時,把這些貢獻一併考慮,是合理的做法。
非資金的貢獻,比資金的貢獻難衡量得多。第一,資金是現成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不用估。非資金的貢獻,卻是未來的,靠估,可以錯,而且幾乎一定錯,只是錯得多離譜罷了。第二,資金的量度有明顯的標準。非資金的貢獻,卻沒有標準。怎樣量度人脈的貢獻?不同人算,答案可以不同,而且幾乎一定不同,只是差得多離譜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