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黃國桐表示,一般大廈公契均有列明住戶不得製造滋擾,噪音也包含在內,業主立案法團有權按公契採取法律行動。「不過,法團出律師信、打官司都要用公家錢,所以未必肯做」。
黃國桐指,《噪音管制條例》禁止於晚上11時至翌晨7時,或公眾假期發出擾人噪音。如鄰居經常於受規管時段發出噪音,可報警處理。如仍不見改善,可考慮訴諸法律,聯同其他受滋擾鄰居,詳細記錄滋擾行為次數,並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呢類案件屬於按情理判決,如果受滋擾嘅唔止一戶,即可排除一對一私怨嘅可能性,幾戶一齊入稟,勝算大,亦可以好快解決」。
檔案編號:1115047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
[email protected]◆傳真:37112468
◆網上捐款: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donate
◆各類表格: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forms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