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著名兒科專科醫生馮宜亮,被指在2011年於無足夠理由下,處方類固醇及抗生素等藥物予一名10個月大嬰兒,被控以9項專業失德。醫委會昨繼續聆訊,辯方專家證人兒科專科醫生譚一翔作供時力撐馮診斷、用藥及劑量均恰當,但後來承認僅看醫療紀錄,不能斷定病人患急性毛細胞氣管炎,自己亦不會用噴霧式類固醇治療有關疾病,也不會處方抗生素給該名嬰兒。
案情指投訴人的10個月大兒子,於2010年12月31日到馮宜亮沙田診所求醫,馮當時診斷嬰兒有呼吸道疾病症狀,包括呼吸困難,至翌年1月3日第二次診症,診斷患急性毛細支氣管炎,處方類固醇輔舒酮(Flixotide)噴霧。但嬰兒病況無好轉,兩日後再診,再處方輔舒酮及口服類固醇Allersan、數款抗生素及其他藥物。嬰兒翌日出現嘴唇發藍等病徵。
譚一翔指急性毛細支氣管炎為幼兒常見疾病,初期病徵包括咳嗽及發燒,且咳嗽會持續,再嚴重會有呼吸困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