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改傳媒定義︱PK鄧密室建制訪問圖解畫 貶稱「黃背心任何人記者」指控襲警搶犯
鄧炳強警察通例新聞自由傳媒
警方早前突然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承認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傳媒,事件引起新聞業界強烈反對。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於修警例後首度開腔,形容穿黃背心的人士為「任何人記者」,指他們阻礙警察工作,甚至攻擊警員;又力撐修警例是便利「真正從事採訪」的記者,使用新聞處系統辨識記者,是與政府對記者的定義看齊。
香港記者協會晚上透過社交網站發聲明反擊,批評林鄭月娥淡化警方措施對本港新聞自由的危害後,再發聲明要求警務處處長收回抹黑傳媒等有關言論。
修例後,鄧炳強從未正式向傳媒解畫,反而現身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的YouTube頻道,二人在片段中一唱一和,全力為修改警例護航。葛珮帆YouTube截圖
修例後,鄧炳強從未正式向傳媒解畫,反而現身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的YouTube頻道,二人在片段中一唱一和,全力為修改警例護航。鄧在影片中指,以往記者「好合作、好自律,會做一啲正常嘅採訪」,但聲稱過去一年發現很多「黃背心人士」作出違反原則的行為,包括「自己本身有份遊行,甚至有啲喺度暴亂,拉過着黃背心嘅暴動(罪)」,刻意阻礙警察工作:「我哋想捉賊嘅時候擋住我哋,或者等啲賊走,甚至搶犯」,更指控有人攻擊警察,「包括掟雪糕筒,掟(向)我哋同路邊」。
鄧炳強在影片中以「任何人記者」稱呼身穿黃背心人士,聲稱同意任何人都可以是公民記者,但認為難以確定他們會否對警方構成危險。
鄧聲稱,以往在行動中不使用橙帶封鎖線,是「因為以前係好安全,記者唔會打我哋、搞我哋,唔會阻住我哋執行職務,唔會鬧我哋挑釁我哋」,故為針對「任何人記者」,警方「惟有用橙帶圍起,令採訪嘅人喺外面」。
鄧炳強承認,設立封鎖區會對「真正從事正常採訪活動」的記者造成不便,聲稱今次修改警例,以新聞發佈系統的登記機構為基準最為合理,認為「更加便利採訪朋友」。
警屢阻傳媒採訪,警權無限擴張。9月6日市民旺角聚集,一名警方公共關係科傳媒聯絡隊隊員指着本報記者叫咪呼喝,要求身穿黃色背心,記者嘗試解釋可以出示記者證,但該名隊員立刻打斷:「得喇我講完,我嘅提示係咁多,你唔聽嘅我冇辦法。」直播截圖
對於新聞界強烈反對修改警例,鄧炳強承認指引難以滿足各人,但不同意會影響採訪自由,聲稱所有採訪人士,「包括着黃背心嘅任何人記者,繼續可以從事採訪活動,不過好似以前咁樣、喺橙帶外面,冇分別㗎」,又指新指引是便利「真正從事」的記者可以「行入啲」。
至於有聲音批評新指引令警方可避開傳媒鎂光燈,鄧表示「絕對唔驚(記者)」,「我哋喺陽光底下做任何嘢,完全係公平開放」。
鄧炳強又指,在未修改的警例中,警方對記者定義和政府不同,表示修改警例是要與政府「一體化」。鄧舉例指,舊例承認記協記者證,「但我哋發覺好多記者冇入記協」,故認為轉用政府新聞處系統較理想,且具透明度,又認為只要記協會員「本身從事採訪工作」,不會立心阻礙警方工作,修改後的警例「絕對唔會有影響」,認為記協應歡迎改動。
政府新聞處早前回覆《蘋果》指,處方「一直與警方就記者在公眾活動的採訪工作保持聯絡」,並稱已向警方說明,「GNMIS」系統是用作向傳媒提供政府新聞稿、廣播、圖片及短片的綜合網上平台。
鄧聲稱警方注重及尊重新聞自由,珍惜和媒體的關係,但認為前提是不可影響警方執法及效率;又指絕大部份情況下,警方都不會劃出封鎖區,有關做法只會在混亂情況,如大型遊行示威中採用,故學生記者可照常進行採訪工作。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批評鄧炳強將不確定是否有發生的事件論述成事實,做法同樣相當誤導。資料圖片
鄧炳強指,稱呼着黃背心人士為「任何人記者」,是「因為記協話任何人都係公民記者」。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否認有關說法,表示「唔知佢句說話點樣嚟」,重申記協過去的公開說法是「在公眾地方市民應有採訪權」,批評鄧的說法是誤導及完全混淆,「想畀個錯誤印象話係人都係記者」。
至於鄧在片中對記者的種種指控,楊批評他將不確定是否有發生的事件論述成事實,做法同樣相當誤導,呼籲警方須就其指控提出證據,又認為其說法反映警方十分敵視新聞工作者。
就鄧炳強認為記協會員如「本身從事採訪工作」,並不會受新指引影響,楊健興要求警方澄清有關說法,又反問其說法是否代表如持有記協記者證,日後同樣可以獲准進入警方封鎖線,「如果係咁佢唔需要剔除記協記者證」。
楊認為,修警例後處長選擇在葛珮帆的頻道上首次現身說法,是十分諷刺的做法,認為葛在片中是作為訪問者進行採訪,但如根據警方新指引,「葛珮帆唔會有喺政府新聞處登記」。他指處長有權選擇接受甚麼人採訪,但今次令人質疑警方是否有篩選接受甚麼機構採訪,「但我諗佢揀咗上佢(葛珮帆)個節目都算明咗好多嘢」。
此外,記協晚上透過社交網站發聲明先反擊林鄭月娥,再發聲明要求鄧炳強收回抹黑言論。
記協指鄧炳強在節目中先指出記協曾指任何人均是公民記者,繼而聲稱部份「黃背心任何人記者」在衝突現場進行非採訪工作,包括參與遊行、刻意阻礙警方工作、搶犯甚至投擲雪糕筒攻擊警察等,屬刻意將懷疑違法人士與記者扯上關係,容易予公眾對記者留下壞印象,說法極為誤導,有抹黑傳媒的成份。
聲明批評,警方曾多次重複「有身穿黃背心的人假扮記者阻礙警方工作」的說法,卻一直未有提供佐證。記協對於執法部門首長再次在毫無實證下隨意抹黑新聞業界,感到匪夷所思,要求鄧炳強立即收回有關言論,又指警方絕不能以「不懂分辨」記者為由,極隨意地在公眾地方突然劃出「限制區」限制傳媒採訪,隨意侵害新聞採訪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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