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住戶認為長策會的諮詢文件並無帶來任何好消息。岑先生一家三口居於銅鑼灣一個約70呎劏房已三年,月租去年由3,500元加至4,500元,加租幅度近三成。岑在寫字樓工作,加上太太兼職,總月入約14,000元,但六歲兒子威威剛升小學,書簿雜費加上屋租和日常使費,每月難有積蓄。他自四年前申請公屋,至今仍無回音,房署指連凶宅亦未能提供。
他認為規管劏房,發牌非上策,「發牌佢(業主)要裝修執過晒,用咗嘅錢又係轉嫁番我哋」,租金管制則較好,「最好限住每次加一成之內……租金負擔真係好大」。如政府願提供臨時房屋,他希望當局能按家庭人數劃分單位大小,其三人家庭獲安排250呎單位已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