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2018年10月4日,廣西欽州市靈山縣伯勞鎮平心村10歲女童楊曉燕(圖),背着剛摘的百香果往離家不過500米的收購點,換來32元人民幣,但回家途中遭同村29歲青年楊光毅攔住企圖施暴,女童反抗,但遭掐頸昏迷,被裝入蛇皮袋帶進山; 女童醒後,雙眼及頸部被楊用刀刺傷,並遭姦淫,身上32元錢被拿走。女童被裝入蛇皮袋,以滾、搬等方式帶下山,又被浸泡在水坑,之後遭拋棄在一處山坡。
本案兇嫌手段極其殘忍,案發兩天後在父親規勸下自首;2019年7月12日欽州市中級法院以「強姦罪」判兇手死刑。辯方上訴,今年5月本案二審(終審)決判,以兇犯有「自首」為由,改判死緩(緩刑兩年執行)。該審判決引輿論嘩然,控方認為有失正義,終引來最高法院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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