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姊夫偷情500次
劈腿女要賠償

蘋果日報 2011/11/23 06:00


台灣張姓女子被控與林姓姊夫偷情,林男後因不滿張女劈腿又拿走他的錢,向妻子坦承姦情並提供「性愛日記」佐證。法院依通姦罪判處張女有期徒刑1年6月,附帶民事賠償新台幣70萬元。

根據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張姓女子民國94年12月19日起至去年11月3日,與其姐夫林姓男子(另案不起訴)分別在高雄市多家旅館及飯店發生性關係,前後共54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