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場無真愛?台中一名60多歲吳姓台商指控陪酒女郎方忻瑜,以各種名義詐騙5,158萬新台幣(下同‧約1,300萬港元)。檢方後來查出,吳男每月20萬元(約5萬港元)包養對方,又幫她還債,但方女以為父供樓、開美甲店等藉口,向吳男騙財得手。台中地院昨日宣判,方女詐騙吳男200萬元(約50萬港元),依詐欺罪判囚1年2月徒刑,案件可上訴。
案情指,吳男四年前在夜總會結識方女,以每月20萬元包養,未料前年方女突然失聯,吳男認為被騙,控告對方騙財。台中地檢署查後認為,吳男包養方女、幫忙還債、購買名車、名錶等屬餽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