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正當民意調查顯示愈來愈多人反對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昨日提出,將在竊取國家機密罪行中加入公眾利益作抗辯理由,並會更清楚界定何謂非法獲取資料。同時,政府會考慮撤回限制市民管有煽動刊物。不過,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張文光直斥葉太想「出粒糖、贏間廠」。他認為若政府誠心聽取民意,應馬上停止立法。
張文光更批評政府面對社會強烈反彈,在諮詢中段施展新一輪懷柔策略,緩和市民不滿,以圖換取主體法例通過。他強調,政府對最重要的內容如壓制異見團體部份,一步也不退讓:「佢想以少少甜頭,減少法律通過嘅阻力。」
煽動叛亂罪刑罰嚴苛
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弘毅亦在最新一期《香港律師》中撰文表示,二十三條立法諮詢文件中,建議將煽動叛亂罪的最高刑罰,提高至終身監禁,或監禁七年和不設限額的罰款,較內地干犯同等罪行的刑罰,更加嚴苛。他指出,內地法律規定,除非案情嚴重者外,干犯有關罪行的最高刑罰是少於五年的監禁。
二十三條諮詢文件建議,凡未經授權取得受保護資料,作未經授權和具損害性的披露,即犯了竊取國家機密的罪行。
葉劉淑儀昨午與傳媒聚會時透露,保安局考慮在此條文加入公眾利益,和資料已被披露作為抗辯理由。
她又表示當局計劃把未獲授權披露資料,改為非法取得資料,並清晰列明何謂非法獲取,例如偷竊、透過黑客網上入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