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晚,林建明在廣播道亞視總台錄影節目《明Show俾你睇》後,在錄影廠外,遭一塊擱在牆邊被大風吹倒的布景板擊中頭部,登時血流如注送院,頭部縫了兩針,留院一晚出院。
林建明於○二年三月主持完遊戲節目《各出其謀》後,與亞視的合約已屆滿,恢復自由身,○三年底正式入稟索償。
高院暫委法官杜溎峰昨在內庭處理本案審前覆核,代表亞視的前藝員黃錦燊大律師,因控方修改索償額,要求法庭批准盤問專家證人,法官認為事情有變,最初定下的三日審期不敷應用,遂下令重新排期,審期六日。涉案專家證人包括腦科、精神科及心理專家,原本不必出庭,才定下三日審期。
案件編號:HCPI1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