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稱新地案為重大貪污案件,表示考慮到各被告及有關公司的背景,以及案件性質複雜和所牽涉罪行嚴重,估計可能是香港歷來最大規模的貪污案件之一。各被告分別委聘陣容龐大的本地和海外律師團,預計審訊及其後的上訴時間極長。
因此,律政司計劃聘請外間律師,包括本地資深大律師和海外御用大律師,以及一名或以上的大律師負責實際檢控工作。內部人手,則會設立一個直屬刑事檢控專員的專責小組負責。
由於急需額外人手,律政司早前已開設一個為期六個月的副首席政府律師職位,職位將於12月7日到期。情況一如廉署早前因助理處長余振昌需要專責調查新地案,在原編制的四個助理處長之外,額外增加助理處長(特別職務)由余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