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搏敵梟》為1994年大陸播映的一部抗日電影。廣電總局指,兩被告提供電影收看及下載服務屬侵權,向至北京海淀法院請求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播電影,並向原告支付5萬元賠償金以及訴訟費2萬多元。
《蘋果》記者昨仍能從App Store下載「優酷HD」,但App內的《血搏敵梟》影片已下架。通過搜索可發現,該App內原先的《血搏敵梟》影片均為用戶上傳而非官方上載。根據內地《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的「避風港原則」,平台在收到版權持有人通知有內容侵權時,只要刪除即可而毋須承擔法律責任。有分析指,廣電總局如此興訟,或可視作即將修例的一種訊號。
北京海淀法院網/《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