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溫一些以武制暴(俗稱私了)的片段,真係覺得好治癒。好多朋友仔會一邊喊「唔好打啊」,然後手腳就起勢咁打,有點忍不住笑出來。當然,我知道這種心態不健康,很荒謬,但是社會不健康嘛,神獸獅鳥是被逼出來的。不這樣擁抱荒謬,日子活不下去。
一般文明人總有文明底線,教條式覺得打人唔岩,然後潛移默化了。我本身都有過這類爭扎,所以我會建議大家重溫英國哲學家霍布斯寫的《利維坦》,當時很流行講社會契約、自然狀態這類理論。
洛克有講,盧梭都有講,盧梭的自然狀態有產權概念,比較離地。霍布斯的自然狀態係最切合現在的狀況,就是完全戰爭狀態,在自然律則底下要自保為上,或用武力,或用智力,除非有更大的主權維持秩序,保障政體持份者性命。如果無這個政權實體,在自然律之下,使用武力是為了維持自己的生命,這是霍布斯殘酷的自然狀態。解讀文本的工作應該是哲學老師做,我不想僭越。重點是當警察作為社會合法使用武力一方選擇不專業執法,選擇性執法(如七二一元朗事件),縱容文明唔係教人用刀叉食人的偽禮教規條。孔子講復興周禮也不是講行禮如儀的外禮,而是講價值重組。講文明,講理性,背後都要有更紮實的理論基礎,而不是盲從準則,放棄自己的生存權力。大眾講的理性都是在社會契約的約束下,別人毀約攻擊你,無制衡無人維持秩序下,你也要考慮如何自保。
我拋咁多書包都係想講一個道理,當警察殘暴、無能,以武制暴不是不文明,而是應有之義。因為你唔打人,人地就會更大力度打返你,這類大雄被技安欺負的情節係人都知。藍絲也口號講反暴力,佢有無文明對待你?無吧,那你就要好好對待自己,打人的時候考慮一下這些簡單倫理關係:
第一,你唔還擊,只會連累更多手足受傷。當你有能力判斷對方是收錢行事的僱佣兵,還擊有機會增加別人暴力對待你和手足的機會成本。
第二,保護自己,身體髮膚受諸父母,放棄文明地舉高手捱打,必要時要反擊。
我很希望社會能夠回復文明秩序,然後我這類商人可以安心賺錢。只是當警察無法保護人民,秉公使用武力,那麼我們就要學懂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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