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否認虛報罪 將傳召病理學專家抗辯
虛報有人犯罪林子健擄走禁錮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去年8月報稱在旺角遭擄走禁錮,並遭人在雙腳大腿打上21口釘書釘虐待,事後林被控明知向警方虛報有人犯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預審。林否認控罪,辯方大狀透露,控方主要依賴閉路電視證據,而辯方不會爭議閉路電視的連鎖性,而辯方已選定3位包括病理學家的專家證人,但需時聯絡,故希望押後案件。
林子健(42歲)被控於去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病房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即稱於前一天在油麻地咸美頓街與碧街間的一段砵蘭街,聲稱被拐帶。
翻譯主任今問林被告是否認罪,林說:「尊敬嘅法官大人,我係無辜嘅受害者……」裁判官不耐煩問:「即係認唔認罪呀?」林其間沒有停頓,續說:「寧死不屈,我係絕對唔會認罪。」
控方稱共有172個控方證人,而閉路電視證據分兩類,有部份拍攝到被告,部份拍攝不到。裁判官稱,不會容許控方傳召全部證人,否則會着控方安排案件到較高級別的法院審理。據了解,若辯方不爭議閉路電視的連鎖性,控方可省卻傳召逾一半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