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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斬水房猛人刀手重囚

蘋果日報 2012/10/27 05:20


【本報訊】水房猛人在深水埗鬧市遭四人追斬,交通警員到場後開槍轟斃其中一名刀手,其後憑遺留現場的個人證件拘捕另一人。被捕刀手早前承認蓄意傷人罪,指主腦是被轟斃的同黨,並獨攬罪責。區域法院法官指摘刀手濫用私刑,手法兇殘,完全不文明,罪行嚴重,將他判囚3年8個月。

另一刀手遭警轟斃

被告李炳均(29歲)自稱在獄中認識案中死者郭永基(36歲),受郭指使斬傷花名「肥脗」的水房猛人黃光脗(45歲)作小懲大誡,並無襲擊要害。惟法官林嘉欣指被告糾黨利用軍用開山刀行兇,或有機會令事主失血過多致命,法官強調事主痊癒純粹因為幸運。事發於今年5月11日晚上,事主在深水埗青山道155號遭四名戴口罩人士持刀襲擊。一名西九龍交通部騎警經過現場,遂拔槍作出警告。眾刀手見狀逃跑,死者卻用開山刀近距離襲擊騎警,遭騎警開槍擊斃。警方事後於案發現場發現一個斜揹袋,內有被告的身份證、回鄉證及駕駛執照。警方同月22日在新蒲崗旺景工業大廈拘捕被告。案件編號:DCCC6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