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類存在,但不常見。比較有分寸,那就是指出某名家的錯處。沒有什麼作為,可以不吵就不吵,除非問題重要,而你自己又有新的、比較可取的分析。舉兩個例。
例一是一九六二年旁聽赫舒拉發(J.Hirshleifer)的第一課,我一看佛利民的需求曲線圖表,就知道他的消費者盈餘的量度是錯了的。赫師要我到黑板證明佛氏之錯,我做了,赫師欣賞。但佛氏的錯無關重要,我說了就算。後來一位同學去信佛利民,指出我說的錯,得到佛氏認錯的回信,奔走相告。這位同學後來連博士也拿不到。
例二是戴維德(A.Director)的捆綁銷售,以捆綁紙咭來量度電腦的使用密度,從而推出價格分歧的假說。二十多年前戴老問我對這假說的看法,我說量度的看法精彩,但價格分歧之說有問題。他點首同意,但我要二十多年後才寫出來,因為當時想不出價格分歧之外的捆綁銷售解釋。
一九七五年謝世的天才嘉素(R.Kessel),於七三年與我辯論了一段長時日,使我獲益良多。嘉素的座右銘:不能以無勝有(Youcannotbeatsomethingwithnothing)。人家有一個論說,你認為錯,但你自己什麼也沒有,怎樣也不能勝,少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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