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薰女商人陳鳳嫺疑遭男友謀殺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死者母親供稱,女兒失蹤後被告曾指明女兒為情遇害,聲稱為死者男朋友中「最卑微嗰個」,令她懷疑被告為殺害女兒兇手。辯方大律師盤問時則指,死者生前多次「一腳踏多船」,曾與前男友有金錢轇轕。
鄺智儀(63歲)作供表示,她與女兒關係密切,自丈夫於06年過身後,女兒即使不同住,亦會每日來電問候。她於去年2月7日與身在流浮山的女兒通話後,再無音訊,經查問下,被告表示將其女載到迴旋處後,便無再致電給她。當時鄺已感到懷疑,此後每天致電被告,他曾胡亂帶她遍尋女兒好友,但全無結果。
鄺續稱,她於年初二時,相約被告用膳,當她問及被告「點睇Tracy(死者)嘅死」,他即憤怒地說:「為情囉!」當她表示恐怕女兒性命有危險時,被告回應「唔知,其實佢咁多男朋友當中,我係最卑微嗰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