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ft稱,根據過往經驗,企業清盤一般需時數年才完成且結果難料,加上聘任清盤人及律師的開支龐大,故債權人最終可收回的利益難以估計,公司與泰山石化及廣東振戎磋商後,債權人委員會將保證債權人在交易條款的改善中獲保障,故接受廣東振戎收購是最佳選擇。泰山石化執行董事黃少雄曾稱,通過廣東振戎認購協議,可助泰山石化駕馭現時動盪的市場環境和發展其業務,為所有權益人帶來最佳利益。
美國私募股權基金兼泰山石化債權人華平投資上月向百慕達最高法院入稟,申請將泰山石化清盤,法院將於周四進行裁決,倘清盤令被強制執行,廣東振戎將「打退堂鼓」,泰山石化將失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