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港大畢業的被告黃聖淇(23歲),以往沒有刑事紀錄,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3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還柙候懲。辯方律師向法庭呈交被告多張學業獎狀,說明他學業成績優異,完成第一個學位後現正深造,修讀碩士課程。被告現時每周須上學4至5天,盼可獲准保釋候判。
辯方形容本案屬一宗不幸及可惜事件。被告為家中獨子,父親(67歲)任職售貨員,月入9,000元,母親為退休主婦,被告是雙親的心血,雙親均將期望放在被告身上。雙親昨除親身到庭支持被告,更替他撰寫求情信,大讚他是「乖仔」,在學業和社交上表現良好,對他犯事感到詫異,認為他是「出於好奇心,有心理壓力而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