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談到美國聯邦儲備局與對沖基金的關係,現進一步跟讀者一談美國聯邦儲備局。
基本上,美國聯邦儲備局及其運作制度(TheFederalReserveSystem)是於1913年成立,促使其成立的原因頗多,當中有一個成立的因素與其他國家的央行相似,就是市場對由私人銀行來管理(或領導)其金融市場信心不大所致,於是便改由國家成立中央銀行來管理其金融體系。
在央行尚未成立前,政府是沒法有效地配合該國的經濟周期,例如經濟差時,可以減息及推行一些放寬銀根的貨幣政策,在經濟增長強勁時,則可以加息及推行一些收緊的貨幣政策。但這措施在央行未成立前,政府惟有向當地的大型私人銀行求救,往往令市場質疑,銀行會否顧及公眾利益。因此國家的中央銀行除可更有效推行與經濟配合的貨幣政策及措施外,央行也是代表公眾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