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政界中人指,當日陳智敏接受香港傳媒訪問,提及大陸逃到香港的重要罪犯超過300人,全部也是「有名有姓」,他曾和時任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以及時任副局長李家超商討移交逃犯事宜,但無法達成共識。該政界中人曾問過一名熟知情況人士,內地公安出名「破案神速」、甚至「有拉錯冇放過」,為何仍有300重犯可以逃港?
該熟知情況人士笑稱,這些重犯不少是內地涉貪腐、經濟問題、又或盜用國家資產的人,他們或已有香港身份證,當知悉內地政治靠山或會失勢,這些人就會以合法途徑先逃到香港。他指內地當然想捉他們返大陸,但不是所有人也可用「肖建華方式」處理,「如果修訂《逃犯條例》,北京可以名正言順叫香港警察幫手拉人,之後再引渡返大陸」。所以有商界中人直言,港府是否真的會在《逃犯條例》修訂中,剔除所有商業、經濟犯罪,他只抱觀望態度。
季陶
周一、三、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