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庾燕青對判刑表示滿意,並呼籲巿民勿輕易相信回報率高的投資計劃,不但是在職或退休人士,求學者也可能中招。負責調查的警官表示,由於涉案公司賬目極混亂,難以追溯款項去向。
法官宣判時指,本案是一個精密、有組織及巿場策略的詐騙計劃,牽涉眾多會員及巨額營業額,次被告李巧琴是整個計劃的始作俑者,操控會員,積極參與。然而,法官接納辯方所指,本案的檢控確有延誤,警方01年5月搜查種金公司,翌月無條件釋放所有被捕人士,直至去年7月才再拘捕他們。
定罪被告分別為葉增明(45歲)、李巧琴(51歲)及李顯濠(41歲),法官頒令獲判無罪的被告趙慧心(34歲)可取回訟費。
控方指,李巧琴原開設「美之會」從事美容傳銷業務,其弟李顯濠亦為董事,首被告則負責巿場推廣,至00年5月,李巧琴成立「特富發展有限公司」,先後推銷兩款種金計劃,其中一款回報率高達9倍。
至同年12月,公司因停止向參加者發放現金回報,並游說他們投資其他新計劃,有受害人於是報警。警方估計,共有約8,400人參加種金計劃,投資總額高達1.38億元。
案件編號:HCCC1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