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化驗證「煙彈」含尼古丁 擬禁賣廣告當煙草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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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就規管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提出立法建議,該局認為這些產品會造成健康風險,例如致癌及引致呼吸道疾病,因此建議的規管模式與香煙和煙草產品類似,包括禁止售予未成年人;禁止廣告、促銷和贊助;須在零售包裝附有指定式樣的健康忠告,以及須標示產品含有焦油及尼古丁等。此外,政府亦提議就這些產品含煙草的部份徵稅。
加熱煙以高温烘熱「煙彈」內的煙草,產生煙霧;電子煙則不用煙草,而是加熱特製煙油,煙油成份包括尼古丁、甘油及丙二醇等。食衞局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指出,政府去年化驗7個加熱煙樣本,氣霧均含有尼古丁和焦油,前者令人上癮及導致血管收窄,後者可致癌。另外,政府及浸會大學近年分別化驗多個電子煙樣本,則驗出致癌物甲醛及重金屬,長期吸食可增加患呼吸道系統疾病、心血管疾病及癌症風險。
文件指,規管制度旨在防止青少年和非吸煙者養成吸煙習慣,並提醒吸煙者和已戒煙者,電子煙、加熱煙等產品危害健康。除了上列的規管建議,政府亦提出禁止作任何沒有科學證據支持的聲稱或暗示;禁止在電子煙加入維他命等添加劑,令人誤會這類產品健康風險較低。文件沒有提及新煙草產品的徵稅水平,目前每支香煙徵稅1.9元,煙草商認為加熱煙與傳統香煙不同,爭取將加熱煙歸類為「其他煙草產品」。其他煙草產品每公斤徵稅2,309元,以萬寶路一款20支裝煙彈為例,煙稅每支0.7元。
加熱煙IQOS製造商兼煙草商Philip Morris表示,加熱煙草棒(俗稱「煙彈」)與傳統香煙有著根本上的分別,應於現有稅制框架下被界定為「所有其他製成煙草,擬用作製造捲煙者除外」類別,規管上亦不應被界定為傳統香煙。不少國家正推行新政策,鼓勵希望繼續吸煙人士轉用較好的產品以配合現有的預防及控煙政策。雖然加熱煙草產品並非零健康風險,但吸煙人士完全轉用IQOS及其煙草棒,與吸食香煙相比能減低危害及吸煙相關疾病的風險。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批評,煙商說法是宣傳技倆,意圖淡化吸煙對身體帶來的傷害。委員會主席鄺祖盛指,新煙草產品近年被推廣為潮流玩意,吸引不吸煙者尤其年輕人使用,部份吸煙者亦轉用這些產品而不戒煙,然而愈來愈多研究發現電子煙及加熱煙等含有有害物質,並不存在安全的煙草產品。政府曾於2015年5月建議立法禁電子煙入口及銷售,委員會認為現時只提規管是大倒退。
另外,除了規管新煙草產品,政府建議修例,取消現行須在香煙包裝標示焦油和尼古丁含量數值的規定,改為只須列出產品含有這些化學物,避免公眾誤以為化學物含量較低的產品等於較安全。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二(19日)討論規管電子煙的立法建議。
食物及衞生局就規管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提出立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