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母親吳女士向本報投訴稱,她於一月二十六日帶同其有喉嚨痛症狀兒子,前往青衣島青衣城商場卓健醫療診所求醫;醫生經診斷後,指其子喉嚨發炎,處方一種名為VOLTAREN藥物,讓其子服用。
吳女士稱,藥袋上指示,日服三次,每次一粒,餐後服,藥包上寫明藥物有止痛、消炎及消腫作用。
服後病情未癒且肚瀉
她說,當晚其兒子晚飯後,她即拆開其中一藥丸稍為樁爛,讓兒子吞服;兒子服藥後,病情不但沒有好轉,更出現肚瀉症狀,令她不知所措;翌日,她立即帶兒子向其他醫生求醫。
吳女士稱,因她對卓健醫療處方給她的藥物大為質疑,便將餘下未服用藥物交給醫生查看,醫生告知,該種藥物並非口服,而是作肛塞用,令她大吃一驚。
「我返去卓健追究,職員話將藥入錯袋,食咗都唔會有大礙;有冇搞錯?啲藥根本唔係俾人食,咁都入錯,好彩冇全部食晒,佢哋好疏忽,罔顧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