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姚再指示職員致電廖,但廖再因在手術室內未能聯絡,但兩次均未有向廖留下訊息,其後他指示職員將電腦掃描影像連同報告送到廖的診所。姚從未聯絡病人或家屬,病人同月11日因肺血栓栓塞,於律敦治及鄧肇堅醫院去世。
姚對醫委會指控不作抗辯,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姚對事件感歉意並願意負全責,事後已實施改善措施,包括要求病人留下聯絡電話及緊急聯絡方法,並將資料輸入電腦系統,另有專門記錄轉介醫生電話等,若有緊急診斷又未能聯絡主診醫生,會建議病人即時到公立醫院求診。
委員會強調肺栓塞可以致命,病人需要緊急治療,被告雖未能通知主診醫生,最少應向其助手留下訊息,要求醫生聯絡他,認為其專業水平未達標準,判其失德罪名成立,但認為再犯機會微,又已作補救措施,判發警告信及刊憲。
聆訊委員會主席麥列菲菲表示,病人雖然最終死亡,但醫委會非死因庭,聆訊只會考慮被告醫生當時的情況,即未有及時通知主診醫生,再根據以往案例作裁決。雖然診斷結果延遲通知,但當時無人能預料事情嚴重性,病人死亡亦可能因為本身肺問題或年齡。
心臟科專科醫生李麗芬表示,肺動脈栓塞並非罕見,中風行動不便、癌症卧床或有經濟艙綜合症,即下肢不常郁動人士均為高危,當下肢血凝固成血塊,流向右心塞住通往肺部的血管,令肺動脈栓塞,病人會缺氧出現心跳氣促、胸痛,若栓塞嚴重更有猝死風險,故放射科醫生若發現肺栓塞要即時通知主診醫生,醫生要處方薄血丸或溶血劑,甚或要取出血塊。
■記者嚴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