搵到新工後的第一個新挑戰是,辭職!作為一個資深獵頭人,親身經歷鐵證如山。事實是明明經已不舒適的舒適圈,但偏偏理智克服不了恐懼逃避的心魔,硬要迫自己陷入兩難的局面,結果搞到一團糟。
如果老闆上司真正賞識重用,何解等到要辭職的時候才空群而出挽留?那個一早值得擁有的職級薪級,何解要等到辭職有新工的時候才突然慷慨?不是不可以改變主意,而是當初決定要走的人和事依然存在的話,留下來的話面對只能是相同的困境局面。除了注定重蹈覆轍,還有其他可能嗎?根據我這個資深獵頭人這些年來所見所聞,改變主意的人不少,但留下來之後能善終的,沒有幾個。
講到底,會重用相信一個曾經有離心的員工的老闆,能有幾個?走得瀟灑不等於不負責任,即使和老闆上司同事相處得不愉快,不管是自己掏腰包或是新公司願意出錢賠通知金即時走人,都是絕不可取之策,不能做衰自己個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