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送中|李宇軒等8人黑布蒙頭遣送返港 警秘密扣押阻見律師家人
12港人送中移交
【19:00】深圳公安局鹽田分局表示,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等8名港人,因犯偷越邊境罪,執行刑罰完畢刑滿釋放,已於今日分批被依法遣送出境。另據了解,除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李宇軒之外,亦有其他返港人士所涉案件,都由國安處接手跟進。
【18:00】8人仍被扣押於警署。一直協助12港人家屬的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傍晚6時見傳媒,狠批警方事前完全沒有向家屬交代移交詳情,僅有一人能夠與家屬通電話,直斥警方安排荒謬,「只不過係屋企人想見一見仔仔,有乜咁神秘!」
(見另稿)【17:20】警方表示,今日被移送返港的8人,共牽涉6宗在港發生的案件,繼續分別由國家安全處、商業罪案調查科、港島總區刑事部、新界北總區刑事部和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跟進。
【16:45】最後第四批移送車隊經深圳灣口岸過關,這批車隊僅兩輛白色和灰色私家車,前後有交通警鐵馬開路,同樣後座兩邊車窗被拉上窗簾,無法得知裏面情況。至下午5時正,最後一批車隊抵達天水圍警署,聲援市民不斷激動喊加油,即使車隊進入警署後,也久久不願離開,繼續守候。
【16:05】第三批車隊經深圳灣口岸過關,同樣是3部七人車各載1人,車隊抵達天水圍警署一刻,一如早前兩批車隊,大批到場聲援市民不斷大喊「加油」、「撐住」等口號,情緒激動。與此同時,較早前送到天水圍警署的第二批人士,有人被送離開。據悉,今早第一批車接送的僅李宇軒一人,將轉送元朗警署;第二批則有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3人,會被轉送大埔警署。
【15:10】運送第二批港人的警車,下午3時08分左右經深圳灣口岸過關。與今早第一批車的情況相同,車隊由兩部警方鐵馬開路,3部七人車各載有1名港人,尾隨鐵馬押陣。至下午3時26分,車隊到達天水圍警署,兩部七人車泊在簷篷底落客,另一部車泊在空地,可見一名被遣返人士、黑布蒙頭帶落車,進入警署建築物內。
【10:10】第一部接載港人的灰色七人車經過深圳灣口岸,直駛天水圍警署。七人車拉上窗簾,無法見到裏面載有多少人或是甚麼人,七人車後另外有兩部白色及灰黑色的七人車跟隨,前後又有軍裝警鐵馬開路。
至早上10時27分,運送第一批港人的警方灰色七人車已抵達天水圍警署,但由於駛入建築物的簷篷底,根本無法見到落車人士的蹤影。稍後另外兩部七人車亦到埗,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由其中一部車下來,可見他是負責押運監視的一員。至早上接近11時,車隊再度離開警署。《蘋果》向警方查詢多少名港人已到港,以及誰人到港,暫時也未獲回覆。
遣返港人的首部警方灰色七人車駛經深圳灣口岸直駛天水圍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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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今晨9時到深圳灣等候,到場登記個人資料後,警方傳媒聯絡隊安排約10名記者到一車輛出入位置採訪,並指第一班車可能為10時開出,但未肯定確實時間。現場警力有約50人。警方表示,接載8人的車輛會由警車帶頭,並先到天水圍警署。
李宇軒等8人將於今日經深圳灣口岸遣送返港,8人會分成4批,首批人員預計於早上10時過境。
而8人返港頭站將直駛的天水圍警署,早上9時,有約20多名警員在警署外圍巡視,力撐12港人的王婆婆持印有「Free All Political Prisoners」的自製橫額,於天水圍警署外等候8人歸來。
據了解,李宇軒等8人將於今日經深圳灣口岸遣送返港,8人會分成4批,首批人員預計於早上10時過境,最後一批人員則於傍晚5時回港。警隊國家安全處和聯絡事務科人員屆時亦會過境,辦理犯人移交手續。
一直支援家屬的「12港人關注組」將繼續協助家屬,關注組成員向《蘋果》表示,預料今天的情況會與上次移交安排相若,現時主要為家屬提供兩方面支援。成員稱8人的律師今日會到天水圍警署陪同各人錄口供,如有需要,關注組亦會轉介星火提供法律支援。他們亦已聯同星火、石牆花為家屬準備還柙物資,亦會視乎家屬需要再提供協助。
第一批車隊上午10時返港,其後直至下午5時,最後第四批移送車隊亦已經從深圳灣口岸過關。警方其後表示,今日被移送返港的8人,共牽涉6宗在港發生的案件,繼續分別由國家安全處、商業罪案調查科、港島總區刑事部、新界北總區刑事部和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跟進。
31歲男疑犯(李子賢)於前年9月29日在金鐘被捕及控以暴動及襲警罪,後獲法庭保釋候審,不准離開香港,但其後該疑犯潛離香港。
19歲男疑犯(鄭子豪)涉嫌與前年9月30日在灣仔發生的一宗串謀縱火案有關,經調查後有5男被捕及控以串謀意圖縱火。他們獲法庭保釋候審,不准離開香港,但其後該名19歲疑犯與另外兩名疑犯潛離香港。
19歲男疑犯(郭子麟)於前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區被捕及控以暴動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後獲法庭保釋候審,不准離開香港,但其後該疑犯潛離香港。
3名年齡介乎21至24歲的男疑犯(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於前年12月8日在灣仔被捕及控以串謀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後獲法庭保釋候審,不准離開香港,但其後該3名疑犯潛離香港。
30歲男疑犯(黃偉然)於去年1月16日在上水被捕及控以製造炸藥罪,後獲法庭保釋候審,不准離開香港,但其後該疑犯潛離香港。
30歲男疑犯(李宇軒)於去年8月10日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其他罪行被捕,後獲警方保釋候查,並要求交出旅行證件及限制離境,但其後該疑犯潛離香港。
●鄧棨然:在港涉前年9月30日灣仔串謀縱火案,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上述兩人送中被捕後,鹽田法院公佈他們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分別囚3年及2年。
●廖子文:在港涉前年9月30日灣仔串謀縱火案,被控串謀意圖縱火、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黃臨福:在港涉前年10月旺角警署掟汽油彈案,被控企圖縱火、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上述兩人送中被捕後,鹽田法院公佈他們偷越邊境罪成,但由於案發時未成年且兩人認罪不起訴,去年12月已返港。
其中被控串謀蓄意危害生命而縱火的廖子文於本月3日上庭應訊。他早前已被充公3千元保釋金,控方在庭上加控其一項不依期歸押罪。案件押後至本月底答辯,法官要求控方下次交代會否將同案在內地服刑中的鄧棨然分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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