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港隊「蝶后」劉敬亭早前入稟控告母親鄭妙霞侵吞逾二億元物業,要求法庭禁止母親將物業轉移,劉敬亭昨透過律師申請抽取信託契樣本,驗證信託契上所用的墨水年齡,以證實信託契於01至02年訂立,其母僅為物業的信託人,無權擅自出售物業,案件今日續審,聽取劉母代表律師陳詞反對有關申請。
代表原告的資深大律師陳景生昨指,原告父親劉百濟於01年訂立涉案的信託契,此契經鄭妙霞簽名後生效,而鄭則指,她於01至02年間只簽過一份物業買賣合約,並無簽信託契,她懷疑劉父將她簽署的買賣合約移花接木至信託契,故該契非真文書,而已故華懋主席龔如心與家翁王廷歆爭產案,亦有用同樣驗證方式,遂提出申請。
案件編號:HCA10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