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高薪銀行職員轉任假公司呃200萬 麵包師傅扮富二代囚40月

蘋果日報 2019/12/27 14:16

洗黑錢欺詐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余耀宗

學歷僅中三的麵包師傅在網上認識年薪達140萬元的銀行職員後,自稱富二代,向銀行職員展示駕駛名車的照片,成功游說對方到他「爸爸」開設的公司轉職,又著對方先墊付開支及採購費用。事後師傅被對方追款下,開出200萬元空頭支票,其後更人間蒸發。職員約一年後始發現上當受騙,涉案公司根本不曾存在,他從未獲得薪金,更還曾介紹友人加入公司,令友人同被騙。麵包師傅今在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等七罪,判監40個月。
被告余耀宗(25歲)2011年因藏毒被判感化,讀書至中三,曾從事手機推銷員,被捕時任職麵包師傅,他今承認兩項欺詐、兩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及三項洗黑錢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2014至16年因治療胃潰瘍而出現經濟壓力,一時愚蠢,鋌而走險犯案。暫委法官鄭紀航指被告違反誠信,行為狡猾,令被騙事主放棄原有工作。
被告炫富一個月 事主上當轉工
案情指,在銀行工作的姓馮事主2015年4月在網上論壇跟被告買二手遊戲機,兩人交換手機號碼,不時WhatsApp聊天。被告向馮自稱是富二代,父親有兩間公司,其中一間名為匯訊(香港)發展有限公司。為使馮相信他家境富裕,被告不時向馮展示名車及名錶照片,令馮信以為真。馮經游說下放棄銀行高薪工作,以月薪約11萬元「受聘」為匯訊高級行政經理。
馮與被告簽署僱傭合約,2015年5月開始為匯訊上班,但馮從沒到匯訊辦公室上班,沒執行過實質工作,只是依被告指示支付據稱的開支或採購費用。馮用自己及父母賬戶付款,轉賬至被告及被告前女友戶口。
馮從沒收過匯訊薪金,亦沒收過匯訊開支的還款。他用盡金錢後向被告追討還款,被告在2015年8月7日及12月3日依次開出兩張支票,一張面額101萬元,另一張則為206萬元,但兩張支票都彈票。馮至2016年3月覺得被騙,不再為匯訊支付開支,向被告追錢,但被告用不同藉口推搪,同年9月更失去聯絡,馮惟有報警求助。
女友人被騙13.5萬元
此外,馮亦於2015年將姓李女性友人介紹給被告,被告訛稱聘用李為匯訊市場部經理,並要求李需要預先支付匯訊因聘用她而引致的開支,例如保險、身體檢查及公幹機票酒店費用,李在2015年10月至12月期間將13.5萬元轉賬至被告戶口,李其後從公司註冊處及商業登記查閱紀錄,發現匯訊根本不存在。
警方調查發現,從2012年3月至2017年2月期間,有欺詐罪行的金錢存入被告三個戶口,涉款170萬元。
【案件編號:DCCC256/19】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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