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港官員和建制派屢批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但學民思潮和學聯提出學界普選行政長官方案,強調公民提名必不可少,由全港1%選民、即約35,000名選民聯署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委會無否決權。若由提委會提名,應廢除四大界別,提名委員應由立法會直選議員組成,獲8%委員支持便可成為候選人。
學聯和學民思潮又建議政府修改條例,取消候選人政黨背景的限制,如果公民提名被指違反《基本法》,特區政府有責任反映港人意願,向全國人大提出修改《基本法》,將公民提名納入《基本法》中,令港人重掌原本應有的提名權、被選權和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