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督察街上掌摑途人判囚 上訴指為測試對方清醒度
普通襲擊海關督察方富邦
患精神病多年的海關督察聲稱在銅鑼灣街頭被一名剛下的士的乘客碰倒,於是出手掌摑對方兼恐嚇其同事,督察及後被裁定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罪成判囚1個月。他今親自就定罪提上訴,稱當日只是「輕按」對方以測試對方的清醒程度。
法官在聽罷其上訴陳詞後指需時聽取原審錄音,押後以書面頒下裁決。上訴人方富邦(43歲)獲准繼續以300元保釋等候上訴結果。方向法官表示由於纏訟關係,海關已停止向他發薪,現有經濟困難,而他亦已申請提早退休,聆訊將於下月進行,希望法庭可盡快頒下判詞。
方在原審時承認曾拍打的士乘客面頰,他今指動作只屬「輕按」,目的是測試對方遇到肢體動作時的反應。他指事主在案發當天曾用膊頭撞向他的心口,力度相當大,但事主卻不肯定有撞到他,故此受過紀律部隊訓練的他用輕觸的方式測試對方的清醒程度。
至於刑事恐嚇乘客友人一罪,方指雙方當時互以粗口爭執,但對方卻向警方表示沒講過粗口,且乘客友人明明目擊乘客首先撞向他,他才出手,質疑對方隱瞞案發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