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上訴理據不切實際 上訴庭拒受理佔中輔警上訴

蘋果日報 2017/12/06 11:35

串謀縱火楊逸朗佔中輔警

「佔中輔警」楊逸朗被指於前年12月9日立法會審議版權(修訂)條例期間,與人串謀縱火引爆立法會示威區垃圾桶,楊早前被裁定串謀縱火罪成判囚兩年。楊不服裁決,今於高院就定罪及刑罰申請上訴許可,代表楊的大律師郭憬憲今指,控方證人林國倫稱當晚受楊指示購買材料,及楊伸手到立法會附近的垃圾桶屬「認錯人」,遭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指其上訴理據「不切實際,欠說服力」,在未有聽取控方陳詞下即時拒絕楊的申請。
原審時,控方證人林國倫指上訴人於案發當晚曾4度與他講電話,並指示他買酒精及報紙,及後林看到上訴人曾伸手到立法會附近的垃圾桶,但不清楚對方在做甚麼。